| 关于落实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落实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志愿者各区县文明办、志愿者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市志愿者协会各直属总队: 为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推荐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具体落实方案: 一、10月24日前,各单位在广泛发动群众、层层推荐的基础上推荐出一名优秀志愿者、一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报上海市志愿者协会。每位候选人附一份300至500字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志愿服务单位、参加志愿服务时间、主要事迹、联系电话等),一张电子版照片(比例为75像素*94像素);每个候选组织附一份800至1000字的事迹材料(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组织名称、注册成立时间、组织人数、每位志愿者平均每年参加服务的时间、主要事迹、社会影响、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一张电子版照片(比例为75像素*94像素)。 二、在各单位上报的基础上,经有关领导、部门审定,推荐出上海市推荐的10名优秀志愿者和1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名单,并通知相关单位,准备材料:优秀志愿者须报送志愿者事迹详细介绍、志愿服务工作照片、志愿者心得、视频短片;每个候选组织须报送志愿服务组织事迹详细介绍、志愿服务工作照片、志愿者心得、视频短片,并于10月31日前报送到上海市志愿者协会。联系人:徐小华,联系电话:64665828-8010,邮箱:XXH3004@126.com。 三、11月14日至11月30日,组织群众收看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网刊播的各地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名单及事迹简介,并发动群众投票,把有关信息报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志愿服务工作处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
附中央文明办来电:《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推荐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网上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 为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央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推荐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央文明办 承办单位: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网 二、推荐名额和条件 共推荐100名全国优秀志愿者和10个全国优秀志愿服务组织。 1、全国优秀志愿者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长期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工作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全国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条件: (1)依法注册成立两年以上,章程完善、管理规范,志愿者队伍在5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 (2)志愿服务组织的每位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活动经常、成效明显,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 三、推荐程序 1、11月10日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发动群众、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分别推荐10名优秀志愿者和1个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报中央文明办。每位候选人附一份300至5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张电子版照片(比例为75像素*94像素)、一个专题网址(专题内容包括志愿者事迹详细介绍、志愿服务工作照片、志愿者心得、视频短片),每个候选组织附一份800至1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张电子版照片(比例为75像素*94像素)、一个专题网址(专题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组织事迹详细介绍、志愿服务工作照片、志愿者心得、视频短片),发送到中央文明办与中国文明网。 2、11月14日至11月30日,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网开辟专题网页,刊播各地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组织名单及事迹简介,并接受群众投票。专题网页上设专门入口,接受网民实名推荐其他候选人和候选志愿服务组织。具体投票规则随投票页面网上公布。 3、12月2日,主办单位根据投票情况,确定100名全国优秀志愿者和10个全国优秀志愿组织建议名单,并在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网进行公示。 4、12月4日,主办单位正式推出100名全国优秀志愿者和10个全国优秀志愿组织名单。 四、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网上推荐活动,是深化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使组织推荐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过程成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志愿服务文化自觉的过程,成为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的过程,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健康社会风尚的过程。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连队、机关等基层单位,着重推荐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新闻宣传贯彻推荐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各地志愿服务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感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充分展现志愿者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时代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良好环境。 中央文明办 2011年10月8日 |
|
上一篇文章:上一条 下一篇文章:下一条 |
| 发表评论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阵地搜索 | 广告节 | 作品库
| 宣传品 | 联系我们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文明网 www.wmsh.gov.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6029698 |